尊敬的客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域名实名注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0】615号)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关于域名实名制的要求,为避免您的域名解析和正常使用受到影响,请在7月22日前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实名认证。
证明资料:
若域名持有人为法人组织,请提交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 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管理联系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面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建议均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的凭证”。
若域名持有人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请提交域名注册联系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面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个人注册,则域名持有人必须与管理联系人为同一个人, 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的凭证”。
上传方法:
登陆域名控制面板,域名资料上传.
2015年7月15日 谷谷互联